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教育模式,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以及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此有意向的考生询问,自学考试性质有哪些?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考试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学生、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并选择各个地区的重点高校作为主考院校。全部成绩合格后由“教育考试”和“有资质的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自考毕业证或者学位证书国家承认,自考毕业生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组成。国家考试是这种教育形式的核心,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则是教育形式的具体体现。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得到社会的承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任务:培育和选拔人才。
综上所述,自学考试拥有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特点,极为适合已经工作的在职人员。考生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自学考试的问题,可以关注广州自考或者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