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考《关于调整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2017年1月开始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拆分为两个模块:分别是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和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模块。那么,自考办理免考手续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等级证书免考
凭等级证书申请自考免考的,按相关办事指南提交证书材料,经市自考初审后再提交省自考审核。
二、前置学历免考
凭前置学历申请自考免考的,必须先通过系统中“前置学历信息管理”功能模块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待省自考初审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
三、免考注意事项
每年1月、6月、7月、12月为省自考毕业申请审核时间,“前置学历信息管理”功能模块关闭。因此需要办理凭前置学历申请自考免考业务的考生,需在上述功能模块关闭前至少提前1个月在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
四、免考其他信息
凡是8月前在系统提交了办理自考免考申请,且当前审核状态还不是“省自考办初审通过”或“省自考复审通过”的考生应及时按要求在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
以上就是自考免考办理手续的规定,其中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的,在9月左右前,自考管理系统显示查验不通过,则需要考生按照规定的免考手续进行办理。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免考的问题,可以点击咨询在线老师。